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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起许余的手。

感受到掌心的触摸,许余讶异地抬头看向少年。

只见季倾神色悲伤地说道:“其实我不是嫌弃你,我只是有点难过,我从小就得了一种怪病,不能和人亲密接触,哪怕只是简单的握手,身上都会过敏。”

季倾翻起衣袖,向许余展示他手臂上的红疹。

“啊?”许余以前在农村从没有听过这种怪病,半信半疑地观察起季倾的手臂,上面的确有许多小红疹,看颜色应该是刚发没多久。

许余的眼神瞬间就从犹疑转为了担心,同时还升起一股愧疚之情。

季倾一看就是那种从小到大没吃过苦的娇少爷,现在因为他手臂上而长了许多密密麻麻的红疹,不能抓也不能挠,该多难受呀?

更叫许余想不通的是:季倾既然知道会过敏,那为什么还要碰他?

许余欲言又止地看着少年,他真不懂这些有钱人的脑回路,难道是喜欢受苦?

季倾看出许余的担忧与困惑,故作轻松地笑着说:“没事,所幸接触时间不算长,过一个小时就能消了。”

这个回答显然不能完全解决许余的疑惑,因此季倾又道:“你是想问我为什么明知故犯,对吧?”

“嗯嗯!”许余急不可耐地点点头。

“因为……我想试试,看有没有治愈的可能。”季倾摊摊手,嘴角扯出一抹坚强的苦笑,“不过很可惜,失败了。”

那为什么要拿他试呢?许余的疑问还没有问出口,就听季倾用悲伤的语气缓缓说道:

“医生说我的病可能是心理因素在作祟,建议我先多与直系亲属进行皮肤接触,看能不能逐渐脱敏,我身边的亲人不多,试了好几个也没用,我想你既然是父亲的儿子,我们有一半血缘关系,应该能算是亲属吧?”

“所以我就擅作主张拿你做了实验,对不起,因为我实在太想治愈了,因为这个怪病,我从小到大没有一个朋友,也无法与人正常社交,父亲为此寻遍了海内外名医,都找不到解决的办法。”

“也许你还不知道吧,父亲这次找你回来,就是准备培养你,放弃我了。”

许余没有想到关于他认亲的真相是这样残酷,内心无比震惊,他是一天前才得知自己是季家的私生子,还没有充分消化完这个惊人的消息,就被各路人马急匆匆护送到季宅。

光是要面对这一系列突如其来的转变,许余就足够精疲力尽了,根本没有余力再去判断季倾的讲述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

许余屏住呼吸,心疼地凝望着季倾,对方此刻好似一盏随时会打碎的精美瓷器,一点风吹草动就能伤害到他。

“虽然你夺走了我的继承权,不过我并不讨厌你呢,哥哥。”季倾的再次声音响起。单纯不设防的话语更加深了他的善良,纯洁得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天使一样。

许余的心像被紧紧揪住了,目光无法从季倾身上移开,因为经常吃不饱饭的原因,许余的个子要比同龄人矮上一些,也因为这个原因,许余常常遭到欺负,似乎谁都可以在他面前逞威风。

但是眼前这个比旁人高挑上许多的少年,却将自己低到尘埃里去了,脆弱地祈求他,“我太孤独了,你可以成为我的朋友吗,哥哥?”

“可以做我的朋友吗,哥哥?”半夜,许余躺在床上,又忍不住回想这句话了。

许余已经数不清这是今天第几次想起这句话,但是按照他上扬的嘴角肌肉的酸疼程度,起码最少不下百十余次。

回想起今天的一切,许余仍觉得不可思议,他居然从孤儿摇身一变成豪门少爷,还睡上了这么柔软的大床。

虽然没有如预想中那样见到父亲,这令许余有一点失望,但是这一点失望很快就被新弟弟的热情善良给补足了。

想到季倾,许余的心脏就忍不住激动起来,那么漂亮,优秀,完美的人居然是他的弟弟,还愿意主动和他交朋友。

从前在村里,就连最遭人烦的怪小孩都不愿意与许余为伍,所以他总是形单影只,没有任何朋友,现如今,居然会有人站出来表示自己不嫌弃他,愿意接纳他。

一夕之间,他竟然同时拥有了亲人和朋友。

这让许余怎能不受宠若惊?

在兴奋之余,许余又觉得愧疚,对不起季倾。他非常明白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季倾的痛苦之上。

他是因为季倾的病无法治愈才有了今天的幸运。

不然他那个素未谋面的富豪父亲为什么早不找来,晚不找来,偏偏要在这个时候找来?

一位坐拥千亿身价的富豪,想在这个dna数据库建立完善的时代找到一个孩子,恐怕没有费力到要花上十七年之久吧?

所以他之前是被故意抛弃的。

许余越是明白这些,就越是无法克制地对季倾产生愧疚心理,尤其季倾还那么善良,毫无芥蒂地就接受了他。

相比起季倾的善良,他显得是那么自私,居然在这里沾沾自喜,许余在内心里唾弃自己。

但不管怎样,他都无法只顾那些虚无缥缈的道德,而不去为现在切切实实变好的处境感到激动。

许余小心翼翼地嗅闻着房间的香气,兴奋地感受着此刻的美好,这里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干净的,没有潮湿,没有霉味,更没有到处乱窜的老鼠,他可以安心睡上一整晚,也不用担心半夜会有蟑螂来钻被窝。

原来这就是幸福的感觉,睡觉可以既平静又安心。

许余沉浸在这种幸福当中,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以往他是一个睡眠很轻的人,因为睡的灶房没有门,他需要时刻保持三分警惕,不能睡得太死,以来应付夜间的各种问题。

因此许余的睡眠质量也格外的差,随便一点风吹草动都能吓醒他。

但是今天不知道是怎么了,也许是太幸福了,一沾上床,眼皮就忍不住打架,没一会儿,就陷入了沉睡,连房间进了人都不知道。

趁着黑夜,季倾打开房门,慢步走到床前,居高临下地睨着眼前昏睡的男生,伸出手,在对方的脖颈处比划了两下,但却没有使力。

现在夜深人静,庄园里的人都睡着了

只要他想,他现在就可以悄无声息地掐死这个可能会抢走他母亲留下来的家产的贱种。

但是这样粗暴的方法太过于便宜贱种,不仅不够痛苦,还可能累及自身。

他没那么愚蠢。

季倾缓缓地收回手,同时也收回了自己尚不理智的想法,弯曲的指尖还在回味刚才的滋味,他默默盯着差点掐下去的脖颈,心中有了主意。

既然不能杀人,那不如废物利用。

季倾曾在外网上看过视频,有人将伴侣驯服成宠物,或许他也可以试试。其实季倾一直想养一只宠物,从幼儿园开始,他就在央求父亲送他一条小狗。

当时他都在校门口的宠物店看好了,那是一只毛发黄黄的小狗,不够漂亮,但会冲他吐舌头,摇尾巴,嘴巴张起来就像在微笑一样。

不过这所有的优点都抵不过小狗带给他那种温热的触感,从季倾记事以来,就在饱受怪病的困扰,无法与人有皮肤接触。

为了防止旁人误碰而导致的严重过敏,哪怕是40°高温的炎夏,他也要穿上长袖长裤,带上不透气的手套,除了脸,不能裸露出一丝多余的皮肤。

也因为如此,旁的小朋友都在私下议论他有传染病,更不敢靠近。

而那时,一只不够漂亮的小黄狗却让季倾体会到了触摸的感受,是温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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