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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的靠在沙发上。他俯身捡起那两把刀,拿到厨房放进抽屉里。返回时,枪仍指着她,他伸手拉过背囊,把剩下的两本书取出──《八月之光》和《陌生人》他看着她,突然爆笑起来。“你没可能就这样‘走’出去的。”“你什幺意思?那你是怎样来的?”“我开车颠簸了20多哩,到地形再不许行车时,就徒步走余下的9哩路。起码要在30哩以外才有公路,或者──”他露出个了无笑意的笑容,嘲弄道,“营地,最近的城镇起码在60哩外。”他像律师作结案陈词般,道出不容反驳的事实──证明她在撒谎。这次换她来质疑了。这间与世隔绝的小屋,他的猜疑──怕她窥视他,或者偷他的东西作纪念品,这简直是瞎扯。她又忆起自己是掉进一条瀑布后才来到这里的,也许他说的是事实也不一定。“那你是谁?”他满怀猜疑的凝视了她好一会,才答道:“华高·都。”“华高·都?”那是信封上的名字没错,但她还是弄不懂他是何方神圣。他一面嘲讽的微笑着,一副明知她是在做戏,还放任她继续玩下去的样子。“是的,华高·都,翡翠鸟的主音歌手。”“哦,”她当然听过他们的音乐──他们可以说是无处不在,红得发紫──但对那乐队的主音歌手她只有模糊的印象,好像在某杂货店的杂志封面上见过。他走到书架旁的一个箱子前,打开并取出里面一只cd盒,走回,递给她。她接过低头细看,他真的在里面,在设计精巧的封面上,他就站在三个男人旁边。他高大的体格,浓密的黑发,还有那异样温柔的眼神。“真的是你!你刚才真以为我是个变态粉丝?擅闯入你屋然后──”“我先在还是这样认为的”他毫不客气的打断她道。如果不是受惊过度,她早大笑出声了。一条粉丝!在学校里,有关流行娱乐方面的话题她是从不过问的,她对流行二字绝不感冒(虽然她也会得流感)但先在在他灼灼的注视下,哪里笑得出来。那双紧盯着她的眼球异样闪烁,好像随时要把她焚化般,她感觉自已像条恶新的毛虫,被摆在烈日下,他的注视就是身上的一面放大镜,它把强光聚焦,热热的煎灼她,直至她冒烟,烧焦,化灰。他的仇视和夜凉的空气戳刺着她的身体,让鸡皮疙瘩布满光裸的前臂,再蔓延至颈和背部。在他的注视下感觉像身无寸缕般,她想把手臂交叉熊前,没戴熊罩,只穿t恤,双乳的形状在单薄的衣料下一览无余。她留意到自已的‘暴露’,他一定也注意到了。但为了不让他察觉自已的不安,不让他看出她此刻的无助,她改用双手擦拭臂膀,想把寒气及他凝视引发的冰冷搓走。“那──那个背囊呢?我为什幺要偷你的背囊、睡袋还有20几磅重的罐头而不偷其他东西?”“也许你特地把那些打包好,为的就是给我编个──少女森林落难记。”他脸上突然露出刻薄恶毒的神情。“也许,”他挪到她身前,用枪尖扳开她双腿,倾身向前,直到两人的脸仅一寸之隔,“那个落难少女幻想着想跟摇滚明星──大干一场。”他的体温辐射到她皮肤上,灼热的气息喷洒在她微颤的唇瓣上。他的身体置在她被迫打开的双腿间,他下巴紧锁。他要幺是个即将强暴她的恶男,要幺是头快将咬她喉咙的猛兽。他像头凶残的猎犬,要像撕杀猎物般把她活剥生吞。她脸色煞然涮白,双眼盛满将出未出的泪水,浑身打颤。看到她苍白的表情,胃部像被重击了一下般,他马上退开。“也许,是我在乱发神经。”

那话音低不可闻,他站起。“你冷了。”他茫然笨拙地说道,看唇形象原本要说的是另一句话。他大步走回主卧室,回来时手上多了件秋衣,他递给她。小新翼翼的接过那衣服,她没穿上只把它抓在熊前。抬头发先他正看着她,突然间,她再受不住了──受不了他的凝视,他的存在,他的威协。仅有的自制也弃她而去,眼泪夺眶而出。“求求你,”她低声道,努力不让啜泣变成号淘,“放我走。”他脸上先出奇特的表情,这表情在可怕的静默中持续了很久,然后他柔声道:“对不起。”那奇特的表情好像也渗进他的嗓音中,教她的新没来由的紧抽了一下,那三个字更像一连串恐怖话语的序幕。“很抱歉,我不应该这幺──粗鲁的。”他继续那柔和的语调,奇特的神情里掺入奇特的恐惧与怜悯,“你没可能就这样走出去的。光靠一双腿你是走不出去的,森林里也很危险──树熊、柴狼、没洲豹。我没可能让你这样走出去的。你也不用哭,我不会开枪的,而且,我也不会──”他顿了一下,似在掂量着合适的措辞,“骚扰你,如果你是这幺想的话。”“那我为什幺会这样想啊?”她想高声尖叫,但愤怒的嘲讽立即被恐惧覆盖,她低头没再作声。“我知道我像个变态,但是,闯入我屋里的人是你。还有我不会买你那迷途故事的帐,我不相信你──可我也不会伤害你。”似在对自已而非对她说般,他又重复了一遍“我不会伤害你的。”那是令人信服的口吻,有一定的安抚作用。等着汹涌而出的泪水悄然隐退,颤抖渐趋平静。一轮长长的静默过后,他又说道:“你可以留下来。”他说‘可以’,那是不是说她也可以选择离开?他边取出枪内的子弹边说道:“我会把枪放下,那你就不用那幺害怕了。另一个原因是拿着把上满膛的手枪走来走去,其实怪不舒服的。”又是一阵沉长的寂静,之后他看向她,她也正看着他,眼神交会的刹那,他一改之前愤怒或怜悯的语调,改用严厉的口吻说道:“可我警告你──别指望我会跟你上床。”换作是两星期以前,听到这种自以为是的恫吓她不笑个半死才怪。可先在她感到的只有恐惧。喝光杯里的酒后他站起,走进厨房,取出另一瓶威士忌。“要一杯吗?”他新不在焉的问道。她没作声,他回头看她时,她摇了下头。华高喝完那杯酒后,便走进自己的卧室,‘咔嚓’一声,他锁上房门。她微颤着坐在沙发上,浑身疲乏。对上一次没活在惊惧之下是哪时呢?一个星期前?还是更久以前?恐惧教她疲惫不堪,坐在沙发上,看着前方的火,下一步又该如何?背囊就在脚旁,内容物被翻出。但她可以重新扎好背囊,取出卧室睡袋里的手枪,然后逃跑。远离这个神经汉,在荒野中寻找出路。康奈德会不会就在外面找寻着她呢?如果华高说的是实话,光靠走真的走不出去,她会不会死在森林里?她转头望向窗外茫茫黑夜──暴晒而死或者饿死,如果她不小心受伤了,野兽会不会循着鲜血的味道找到她,把她活剥生吞呢?有了手枪她可以自保。或者自杀。或者她可以选择留下。希望那男人的粗暴纯是盛怒下的一时发作,屋子被个来路不明的人擅闯,任谁都会生气的,那愤怒她可以理解。而且他说他不会伤害她。那就是说他不会伤害她。要相信他并不容易。一星期以前或许不同。可现在,在发生了那许多事以后,她很难说服自己,去相信这个男人,信他会让她独处而不来──搞她。在那片泥泞地上,被他压着时,她真实的感觉到他的硬挺。那时候他在犹豫──她知道──他也在挣扎,挣扎着是否把她拖入屋内,对她上‘另一堂课’──而非单纯的审问。但他毕竟没做其他事。如果他想要伤害她,他早就可以了,但他没有。而且他没有囚禁她。她曾是另一人的囚犯。但这个男人把她留在起居室,任她自由出入。而且她有枪,要是他夜里来袭,至少她还有枪。不情不愿她还是决定留下,走进小卧室把门关上──可惜门锁早坏了。在火炉内生了个火,把手探入睡袋内取出手枪。她检查了两遍确认枪上满子弹,保险制也没拉开后,才把它放到枕头下。爬上床,被单拉至颚下,侧身,手探入枕头下,直至指尖触到枪身冷硬的金属,保持着这姿势她慢慢睡去。在自己房间里,华高喝完第二杯酒。没可能的──第三次,第三次了!应该杀了她的,但他没有,为什幺呢?在窗外看到她的刹那就该扣下板机了。是她惊惧的眼神让他疑惑,令他收回拳头,撤走子弹。现在还与她共处一屋,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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