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骑马/约客下扬州/怎么着也得攒够娶你的老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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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咬牙切齿的趋势——「老温,我再送你一句话可好?」
「甚么?」
温浮祝从善如流的脱了衣服,也不怕谢常欢看见的,径自去翻新衫。
「夜深情急时,当做云雨翻入梦。」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谢常欢飞快的替他拍上了门板,多看一眼也不敢的便蹿远了,独留一线尾音,「这句话,送你,亦送我。」
讽刺我只能在梦中上了你?还是讽刺你只能在梦中抱了我?
温浮祝轻轻笑了笑,他向来不是个做梦的人。
他想做的,总有一天能做到。
重新翻出件新衫松松垮垮的罩上了,温浮祝没急着睡,径自坐到桌边给自己泡了壶浓茶,待得滤水的过程似乎太过漫长,眼波静静的瞅着茶流,滤了个三巡,他忽然住了手,略微低眉眼神温柔的晃了晃壶中茶,声音也淡淡轻轻的,「谢常欢,想当初可是你先招惹我的啊。」
又像是忆起与这人初逢模样。
荒村野境,仲夏风凉。
他袖袍微展偏偏若蝶,踏暮野四合侃侃而来,笑揣了一张狐狸脸,嘴巴咧的都快到天上去了,张口便是滑调油腔——「兄台可是曾与在下在哪里见过不曾?我瞧着兄台甚是眼熟。」
许是从小就不爱圣贤大道,君子礼仪;偏生爱词曲话本,民间奇谈,刹那便以为自己入了甚么仙鹤无虞之境,逢了那荒野勾魂狐精。
错愕之下却连生平十分自矜的镇定都忘了些许,险险顺着他的话头溜了下去。
忽要出口前便已找回三分灵台清明,端起一张严肃的脸,板板正正学了七分夫子的肃严,「不曾。」
内心却小鼓乱敲——似是见过的,大抵便是梦里吧?
直到这人反客为主的入了小筑,提了鱼篓,比他自己都更像主人的进了屋里,开门见山毫不掩饰的大言不惭道,「兄台放心,我谢常欢绝不是那般强取豪夺的人。」
难怪他眼熟。
倒不是真平白无奇的凭空做过有着他的梦。
而是曾经看过这人肖像几回,又听过他办的那些许惊世骇俗之事,所以才在心底微微有了些印象。
以至于曾经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了。
只是温浮祝一直未曾料到,自己原本想去殷殷结识的男子,竟是上来就对自己存了这份心思的。
起先是真有点不适应,寻思着这人怎生,怎生如此……
在内心如此了半晌却找不着丁点下文可续,却偏偏将自己的坏脾气一压二二压三的对他容忍下来。
想当初刚入学堂的时候,他是看起来最文弱最好欺负的那一个,又因天生喜静,不是未曾被同堂学子嘲笑过像女娃娃。
温浮祝总是能不动声色的叫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给自己跪下,让他们瞧瞧,谁才是女娃娃。
小时候连怀揣着猥琐心思摸过他手的人都能叫他长大后一个不落的记着给心狠手辣的整了回去——摸左手的剁左手,摸右手的剁右手。
却不知怎的,却偏偏忍了谢常欢在自己身上摸过来,摸过去。
便是有时被他占个一两下便宜,温浮祝倒也不觉得有甚么的。
——这么多年下来了,他已经搞不清,现今这是种习惯,习惯使然才容忍他,还是本就在当日初见之外,除了惊喜外更多的是惊悚,但大抵是因先前对这个人怀揣着的敬佩心思远远的留存了在心底,才会这么默许他一次又一次的得寸进尺。
只不过谢常欢果真如他所料那般怂——十年了也不过得寸进尺到仍肯把这话挂嘴边说说,摸个手,揽个肩,抱个腰,吻个额头……这般事他温浮祝倒可大度的由他做了主,但是真涉及到这床上之事了。
温浮祝深觉,如若自己这次再忍下去,那么将来一定没机会翻身了。因此关于……谁上谁下这件事,他一定得是在上面的那个。
因为谢常欢这人实在太没皮没脸!
所以,他断不能再如此容忍下去。不然哪怕再十年他也咬咬牙陪他耗下去了,直耗到他妥协。
眨眼一想,其实已经过了三个十年了……十年里,他见过形形色色的人。
男人也好,女人也罢。
却从未有一个,能如谢常欢那般,在层层雪片纸笺里劳得他亲自费心挑拣,搜他的事迹,追他的行踪,让他如那日午后闲憩被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催去办公时,随手一抓读了匆匆两行,便叫他眼前一亮,一亮至竟觉此人性情相投,文武相契,大抵是——半生江湖相许,老来可渡白头。
能浮出这种想法来,倒也叫温浮祝把自己吓了一大跳。
起先不过是觉得这人,这人活的像是真正的自己,随性、安然,笑饮江湖酒,生杀意气夺罢了。
却在每一次百无聊赖的筛选无趣又无用的消息之时,怀揣着一二分妄得此人行踪的心思。
每每看到了,便觉得这一日并没白过。
若是没看到,便觉这日复一日的何其索然无味啊!
阳春三月里听得这人曾去清清河边草上抢了稚童鸟筝,哄骗他们哥哥能给你们放的更高更远,却乌拉拉的全都缠进了自己手心里,放了半晌一个不小心,倒了尽数挂在了树梢上缠绕一堆,勾也勾不下来、解也解不开去。只好拿着先前杀人放火的买卖薪金,轻功一现的卖了更好的风筝回来悉数还光。
自己却在树下仰着脸啊呀啊呀的慨叹金银如流水,孔方兄还真是不愿同自己认下这个朋友。
暮雪十二冬听得这人用两笔任务薪金买了大堆不像是给人吃的药材,然后在马市上溜溜达达了近半月,放着千里踏雪不挑,偏偏从一老丈手里拿三筐口粮换来了一匹病弱小马。
尔后消息便算是断了线头。
起先只是觉得这人做事太无厘头罢了,却不知怎的一件比一件更让他抓耳挠腮,想知后续,便时常揣了袖子坐在窗前静待时光荏苒,信息再临。
可一气从暮雪寒冬等到了春末夏初,也再等不得这人片缕消息。
总觉得他许不定是死在哪场任务里头去了,兴许尸骨全无,自己一个毫无关系的人,虽然动用力量去挽他个全尸也没甚么不可,可总归是找不到最好的托词,便只能浮躁一时沉静一天的耐着性子,寻思着,再等等看吧。
他向来是个不怕等的人。
然后,消息终于来了——
烈阳六月天,这人烂醉在赌坊里,先是将财银悉数散尽,最后输的底裤都没了,被人扒的一干二净抛到了街上。这人还犹自醉着甚么「大、大、押大!」赌坊打手笑话他,「兄台,衣服都押进来了,你还拿甚么赌?再输了赔老婆不成么?」
「钱,钱……我还有钱……你们知道我是谁么?!」这人从地上摇摇晃晃站起来,捧着酒坛大着舌头,「老子可是谢常欢……」
话音未落便瞧见从坊里飞出了一干打手——谁不知这人是悬赏榜上的第一名?值钱的不是谢常欢这仨字,也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名字后紧跟着的那一串数字。
因此,谢杀手裸着身子狂奔了三条街一时成为千古流传的佳话。
十三寻曾经在酒桌上还常拿这事笑话他,言辞切切间奚落不假,听出来更多的却是熟稔。
后来又是金秋十月寒,北地却当先入了冬,他一路踏了匹不知甚么品种、却速度无比惊人的烈马,一路马蹄声声如战鼓擂脆,毫不留情的便踏碎遍地金光熠熠,名利傍身,一路风火璀璨的就奔至了北地冰原。
一页纸笺不够叙述他是如何同那匹比主人还疯癫的野马怎么就风风火火恍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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