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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离家时的大包袱已经分成三份,一份里面装了一件旧棉袍,棉袍包裹着乐乐所有的金银细软,可以说,除了银票,这就是她的全部家当,现在这份家当就缠在她的腰上。她也曾经考虑过,要不要学着小说里主角的方法,将细软都当掉,然后保管好当票,日后再赎回来。可是想去想来,想来想去,觉得还是算了,这里怎么说都是镇海候的地盘,自己那些首饰,大部分都是从镇海候太夫人、夫人那里得来的,搞不好前脚进了当铺,后脚就送到镇海候的书房里了,太危险太危险了不过,有一样东西应该当掉了。还有一大一小两个包袱,小的那个,里面装的全都是平时她常穿的衣裳,这个是要在附近的旧衣店卖的,给那个男人造成,自己钱不够花,所以要将旧衣裳都卖掉的假相。大的那个,装的都是些她没机会穿,或者是说舍不得穿的衣裳,这些就是穿出去也不怕被撞见,乐乐就决定留下来。“我先走了,你安顿好凤儿,就去办自己的事情,然后过来接她时,顺便将那个大包袱也带走。”说完,她便大摇大摆的下了楼,丝毫没有考虑到,姚云龙一个小孩子拿这样一个大包袱出门,会不会被当成贼的问题。城南住的多是穷苦人家,基本上大家都靠码头为生,这样一来旧衣店就不少,正是因为这样,姚云龙才能一早上那么快完成乐乐吩咐的事情。找到了一家门脸明显比其他人家大的旧衣店,乐乐走了进去,将自己挑出来的那一包袱衣裳都拿了出来,反复给伙计磨价钱,折磨好一会儿,才将价格最终定在十五两银子。乐乐十分确定,这个伙计一定会记得自己这张脸,和她有意无意间说出来的那些消息,不管那个男人能不能找到这些个小伙计,总之,有一分一可能就要做出一百分的努力嘛现在,还剩最后一件事情要做,站在当铺门口,乐乐深吸了一口气,迈步走进了当铺,将那支镶满珍珠的金簪递了出去。高高的柜台后面,一个留着三绺胡子的男人,眼睛一亮,接着往前一探身,低头看着乐乐,嘴角露出一抹贼笑“小姑娘是要当这簪子?”第一次进当铺,乐乐还有些紧张。特别是当她仰着头,对上从那个超高柜台里探出的脑袋,顿时就有一种去庙里拜拜的感觉,觉得那人高高在上,似乎是无所不能。不知道自己想当金簪的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呢?心虚的乐乐点点头,咽了口口水,努力大声说道:“是,死当,多少钱?”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朝奉的嘴角得意的往上扬起。当铺的标配是什么?首先就是高高的柜台,除非是姚明来,不然,谁来都得抬头跟里面的朝奉说话,无形之中,就抬高了朝奉的权威。朝奉挑着兰花指,拈起金簪,翻来复去的看“鎏金簪子,珍珠是不少,可惜个头都太小,”说着嫌恶的撇撇嘴“就十两银子吧。”十两银子?乐乐不干了,虽然说自己是想要摆脱这个金簪,也想利用这个机会,再放一些烟雾弹,可凭什么死当还十两银子,不管怎么说,当初那人是花五十两买回来的什么高高在上,什么权威都一边去,左右张望一下,看到靠墙根放了两张太师椅,乐乐搬过一张,放在柜台下面,站到太师椅上,瞪着那朝奉“鎏金?珍珠太小了?”扶着柜台,身体往前一探,一把就将那金簪抢了回来,气呼呼的说道:“你不识货就拿来吧,我去别人家。”4167字。(。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手机网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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