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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想不想你身体好,想不想虫子出来,想的话就进去,大男人的磨磨唧唧的,别等药效过了吃亏,马上日落,正是引虫出来的好时候。”
萧锦幽怨的看向薛岫,“我就知道,你先前那般嫌弃我,突然把我喊过来,肯定不安好心,你现在都要伙同他把我给煮了。”
薛岫说:“你自己进去,还是我动手送你进去。”
他伸手,正要拎着萧锦的后领,萧锦缩下头,嘀咕道:“进就进去,我自己来。”
他英勇负四一步三磨蹭,试试水的温度,以为能要把他烫掉皮,眯着眼睛不敢多看,手指动了动,惊疑的转过去道:“居然不烫。”
不用别人催促,他把自己脱得只剩内衣,进入炉子里泡着,还别说,还有点舒服,正在他要享受的时候,一口大锅盖按下。
他掀起锅盖问道:“这是要做什么?不会真给我煮了吧。”
南黎正在往里头丢药材,薛岫解释道:“这是防止药效发挥,等会还要给你放血,含着这块参片,进去,乖乖呆着。”
萧锦瞪大双眼,抬头看向薛岫,“你可不能……”
话还没说完,锅盖压了下来,萧锦还能听到外头南黎的话:“废话真多,你怎会有这种人当朋友。”
“他值得,”薛岫说完,又问道:“都准备妥当了吗。”
“我是谁,我可是南疆圣子,这种小事怎么可能没有准备妥当,即使没有那物件,我也有办法把虫子取出来,”南黎下颌微抬,有些傲气的说着,身后的尾巴翘老高。
“那好,事成请你吃遍卞金的小吃,”薛岫知南黎爱什么,如此承诺说着。
惹得南黎双眼明媚,兴奋问:“真的?我早就听闻卞金小吃花样多,若不是你非留我在这,还要替他取虫,我早就吃上了,一次不够,需得两次。”
薛岫应下。
又过半个时辰,南黎打开盖子,萧锦已经有些晕乎乎的,两颊通红,迷糊的睁开眼,伸出手向薛岫而去,虚弱的开口:“你你都应了他的,必必须答应我,请我去万香楼吃饭。”
薛岫拉过他的手,“都到这个时候了,还惦记吃的,身体好了便请你。”
他掏出匕首,在萧锦的手腕处隔了一刀,猩红的血液流出,顺着手臂蜿蜒,滴滴落于地面,混在一起。
南黎拿出一条蛊虫,在萧锦迷糊的目光中,放到他的手腕处,萧锦的手指动了动,很想收回。
“按住他。”
“嗯,”薛岫应声,拉住萧锦的手腕,不叫他收回。
萧锦挣扎两下,毫无力气,那蛊虫趴伏在他的手腕处须臾,他顿时感觉胸口一疼,面色一白,好似被吸掉了精气。
“虫苏醒了?”薛岫蹙眉,蛊虫苏醒,红润的面色惨淡,如病入膏肓的重症之人,可见其凶狠。
他眼神落在南黎脸上一秒,又见他拿着装有糯米碗的出来,放在萧锦的手腕下。
南黎抬眼见薛岫的眼神看着自己手中的碗,解释道:“他身体里的虫是生在瘴气丛生之地,与南疆的蛊虫不同,想要彻底杀死,需要糯米,一般人可想不到这茬,也是他命好,遇到了我,若是普通的南疆族人,依旧够呛,等虫出来,落于碗后,扔进火堆里焚烧即可。”
“此虫生长极为严苛,也不知是谁流传进云国,你可要小心,这虫埋伏期极长,我发现,它还有点迷惑人心智,会被母虫所控,等到子虫吞食血肉成熟,那么被虫附身的人也会瞬间暴毙。”
薛岫眉头蹙起问道:“此虫能迷惑人的心智?”
南黎点头应下:“是的,但其效甚微,不是很有作用的虫,你瞧,我在他手腕处放的蛊虫,他身体内的那虫闻到味醒来,正要出来想吞噬。”
只见萧锦的手腕处伤口处鼓起,爬伏在伤口处的虫子似乎是感受到威胁,缓慢的移动着身躯,还未彻底离开,被冲出来的红虫裹挟着,化为一团掉落进糯米碗中,滋滋作响。
南黎眼疾手快连碗带虫扔进火堆里,薛岫问道:“他身体里还有残留吗?”
南黎头也不回回道:“没了,都弄出来了,你给他上药吧,至于这药汤,还需再泡一泡。”
南黎摸着额间冒出的汗道:“我有点累,先休息会。”
“等等,”薛岫喊着他:“你说子虫会被母虫所惑,我想请你明日随我去见一人,看看她身上是否有蛊虫。”
“好说好说,每日一只烧鸡候着,我就陪你走一遭,既然替你干活,我是不是得有月钱,我可不能白干。”
“嗯,以后每月一钱,一只烧鸡,你意下如何?”
“成交,”南黎立马伸出手,催促说道:“快与我击掌,不能反悔。”
两人击掌立下口头契约,南黎说道:“若你违背契约,那我可不会叫你好过,我的乖乖会把你分食殆尽。”
“嗯好。”
南黎走后,薛岫替萧锦上药,擦干进他手腕处的污血,撒上金疮药,用纱布缠绕一层又一层。
摸了摸炉壁的温度,不是很烫,放下他的手,走向树木那边,撇下一根枝桠,走回炉子的旁边,拨弄开碗,划拉几下虫子的尸体。
迷惑人心智的虫,身怀母虫,江姑娘不是精怪附身,而是善蛊虫之术。
不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姑娘家,怎么是善蛊虫之术的人,此虫生长瘴气弥漫的地方,江姑娘更不可能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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