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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还是别惊扰到她比较好。这次过来,我想你俩也许要逃了,打算再见上一面。如果真要走容我下去付清房租。如果不走还要去参加马赛,那么今天咱俩去钓鱼可好?」他保持笔直的身板,如木雕泥塑地坐在厅里,等着我慵懒地换衣洗漱。

「我干嘛要怕他?再说这个人只是怪而不坏,反正也无事可做,顺道去湖区看看。」

他所谓的去处,是距离伊腾顿不远的onee湖区,在那里有座丽兹卡尔顿酒店,边上就是大湖。男人说他原本想带我们上这住,但初次见面怕我们认为他别有居心,所以还是本份些好。昨儿话说半截,老实说我答应出来,也是有些好奇这人究竟是怎么回事,话说沿路走来各种怪人都见过,但没有像他这么夸张的。下到泊船处我故意在此人背后霍霍挥拳,男人只是摆手,说出来玩就是为了让我开心的,就别太投其所好了。

「我该管你叫什么呢?总不能一直喊你叫大叔吧?难道你的大名就叫鸳鸯茶么?」

「未尝不可,你不觉得这是首好歌好名字么?」见我连连得手,他控着船笑道:「你怎么钓的都是胖头鱼呢?咱们这里不吃这种土腥味很臭的鱼,要不再往更深的水域去?」

「不了,我随便钓着玩的,一会儿要全部放生,谁说非得吃它们。」我抹了把汗,在他身旁坐下,旋开啤酒喝将起来,问:「昨晚,你说你很爱前妻,难道她过去天天家暴你?所以你被她打得受不了离了?其实跟你出来,是我对此很好奇。」

「那太久远了,你真想知道么?」他欲擒故纵,背起手屹立在船头,逗着乐说:「但那是要有代价的,你我得打一架才能告诉你。不论何时何地,你可以随便偷袭。」

我抓起加节的不銹钢管,直往他腰眼刺去,此人早已防着,一个侧身轻松避开,反倒是我重心不稳,几乎掉入水中。在这之后的半天里,我设法在停车场,在码头以及在小巷里连番偷袭,但都伤不了他半根毫毛。他被攛掇起性子,拖我去拳馆打擂台,并保证说这次一定会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毫无悬念的,他依旧避而不击,像遛狗般耍了五个回合,说自己累了。

「回酒店吧,谢谢,我今天太开心了。」他装模做样举着手表示投降,载着我回去。

「人要言而有信,不能说话像空气一样,我已经很厌腻你老是这样。」与这个老男人玩了一天,我也很累了,但他只是风轻云淡说些屁话,就是不肯多谈自己为何喜爱挨打的原因。

「昨天我们刚见面,我开车在前引道时,曾问过你俩叫什么,你那时回答我说叫醉蝶花,是不是这样?」他故作神秘地眨眨眼,点起支雪茄咂吧着嘴,道:「但这世上谁会取这种名字呢?正是这一点让我对你俩產生了兴趣。你究竟叫什么,告不告诉我都无妨。」

「我是这么回答的,但这又怎样?你不也不肯告诉我真名,让我管你叫鸳鸯茶么?」我一拍脑门,方才记起太把勿忘我当回事了,自打她下令后,我们中规中矩,不论私底下交谈还是对外,严格按照标准叫花名,这对普通市民来说,除了好奇,更多的是觉得古怪。想到此,我不仅有些羞涩,轻轻牵住他衣角,说:「我的真名,叫alex。」

「艾莉克丝,多美的名字啊。你让我找到该如何往下说的途径了。我的前妻直到离开前,都不曾告知我她究竟叫什么,她也像你们这样,有一个古怪的名字,管自己叫彼岸花。」

「曼珠沙华?」闻讯我不由大吃一惊,连指尖的烟也掉出窗外,问:「这个人是你前妻?」

「是的,我很爱很爱她,尽管她长得不算漂亮。所以我在想,你俩为何也叫这种名字呢?这也太凑巧了?难道是来自同一个地方么?」他将车在路边靠停,说:「我太思念她了。」

「鸳鸯茶,你可知她是从事什么的?」我重新续起一支烟,问:「你俩一共生活了多久?」

「大概是大半年吧,我当然知道,她是个顶级刺客,咱俩的邂逅就是我花钱请她上门来揍我,但她也打不过我,所以咱们相爱了。」男人望着天边,说:「她是混黑帮的,却过着相当低调的生活,假若在街上擦肩而过,你根本不会註意,她服务的组织叫做弥利耶。」

原来如此,看来这个老东西正是察觉到我俩没事总在说着切规,令他浮想翩翩起来,可所谓的彼岸花只是勿忘我嘴里一笔带过的花名,究竟是个怎样的人毫无概念。莫不是男人想要找回前妻,见我又给人处世较浅不善应酬的外貌,想要打开突破口么?

「我曾在市井听人说,有个女人专业代行上门谋杀的业务,任何死法都可以提前商榷。当时我在想,操,好大的口气,我倒要试一试就联系了她。然后她在午夜出现了,咱俩从床头打到厨房,又从厨房打到阁楼,从没玩得那么爽。她很生气,说我怎能随便戏耍她?我实在不愿放过这么有趣的女人,死缠硬泡哀求她明天再上门,慢慢认识了。」男人点起一支雪茄,脸上露着幸福的笑影,说:「随后的一周里,她每天都上门来谋杀我,时间不分早晚,打着打着我觉得要保全她一些顏面,故意让她刺伤腿,然后我们相爱了。」

「在我看来就像是神经病人的性幻想。」我故作漫不经心的姿态,侧过脸望着窗外,看着别人挥汗如雨地打篮球,低声发问:「那然后呢?」

「她起初相当讨厌我,说我这种四肢不勤的模样是她最讨厌的类型,彼岸花喜爱猛男,肌肉大块的那种。可老子任性惯了,绝不会为一个女人去折磨饮食习惯。随着我不断花钱,从预约谋杀到预约晚餐,她终于被我打动,所以举办了一个低调得不成人样的婚礼,谁都没请,结合在了一起。所以直到今天,也没几人知道我曾经结过婚。」

根据男人描述,成婚后的彼岸花,也不与他住在一起,独自在外,但每周至少会回家两次。不仅如此,他们的婚前协定也很离奇:不会在公开场合缠手,也不会同框拍照,亲热时间只能由她来定,婚后坚决不要孩子。总而言之,俩人保持着一种相当独立的婚姻状态。

「所以我在想,你俩与她很像,莫非来自同一个地方?见你臂花青紫,就想试试你的身手,结果一切都不出我所料。」他拍拍我肩头,笑了:「也许你认识她,对不对?」

「恐怕你要失望了,我只听过她的大名,但不知其所谓何人,想靠我找她回来没戏。」

「我何时说过要去找她?听着,醉蝶花,我预感到你们可能也是混那个黑帮的,所以一下子触景生情,但如果没遇见你俩,我不会再度掉入思念漩涡,那已经是好些年前的事了。」

「那你现在是什么打算呢?你俩是如何分手的?据我所知,她可能是个比较古板的人,是不是你背着她干过些伤天害理的事?或与某个女人偷情让她知道了?」

「老子是个尤其忠贞爱情的人,从没有起念打你俩主意,昨天是猜想,现在与你一对,就更不会碰了。彼岸花曾说,在她们的黑帮里,彼此都是称呼姐妹的,所以触摸你们就像在猥褻她的亲人,那样才叫真正的变态好不好?她离开我是因她将我兄弟谋杀了。这件事要怪只能怪我,正因我严格遵守婚前协议,所以从未向她介绍过自己家人。」

彼岸花是一名十分专业的刺客,她严格遵从客户要求,甚至精通製造意外。将谋杀变为一场车祸或者煤气泄漏。在鸳鸯茶的兄弟死去很久后,俩人有次汗流浹背刚干完那事,躺在床头闲聊才说起此事,男人方才获悉自己兄弟是着她杀了。为此彼岸花十分后悔,產生了深重的罪恶感,于是在清晨脱下戒指搁在床头离去,从此下落不明。

「我由头至尾都没怪她,当然你说不想她回家那是不可能的。而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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