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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跟螃蟹沾亲带故的都不行。”

靳恩亭:“……”

“可惜了,他们家的熟醉大闸蟹是招牌,味道一绝, 本来还想让你尝尝的。”

程新余:“……”

招牌菜就是大闸蟹, 那她可真没口福。她的体质随母亲, 自小就对蟹类过敏。五岁时,趁着大人不注意,偷偷吃了河蟹。当晚就起了一身疹子, 高烧到40度, 全身奇痒难耐, 差点休克。父母都被她吓坏了。打那以后, 她就没碰过螃蟹了。而程家的饭桌上自然就再也没出现过螃蟹。

靳恩亭又问:“那虾呢?”

程新余:“虾没问题。”

他做主点了些凉菜和烧烤,外加一壶米酒。

“他家的银耳米酒很好喝,不过后劲儿很大,你待会儿少喝点,我可不想送醉鬼回家。”

程新余:“……”

不知道是不是酒馆里的气氛放松,程新余紧绷的神经渐渐松懈下来,肩膀自然地塌下去,语气也多出了几分漫不经心,“小靳总,你可能不知道我家是开酒坊的。”

言下之意就是她酒量很好,一般的米酒根本醉不倒她。

靳恩亭不知想到什么,眯了眯眼睛。他冷不丁冒出一句:“所以那晚你根本就没喝醉。”

不过就是情出本心,借酒放纵罢了。

程新余:“……”

程新余晕死,好端端的怎么又提到那晚了?绕不开那晚了是吧?

她怕面对靳恩亭,就是怕他揪着那晚不放,动不动就帮她回忆细节。一出意外,她都后悔死了,只想赶紧忘记,让一切翻篇。可他偏偏不顺她意。

这话她没法接,只能低头装死。

男人抬了抬下巴,示意她:“继续说。”

程新余茫然地看着他,“说什么?”

靳恩亭:“不是说你家开酒坊的?卖的什么酒?”

程新余细数道:“手工酿制的谷烧酒、高粱酒、青稞酒,米酒也卖,不过量不多。”

靳恩亭:“酒坊规模大吗?”

程新余:“不大,我爸妈是主力,另外雇了三四个员工。我家的酒产量有限,不外销,就本地卖卖。”

闻言,靳恩亭的思绪禁不住飘散了数秒。他想起了父亲酒柜里的那瓶烧酒。

不等他细想,店员适时端了两壶米酒上桌。装在精致漂亮的陶罐里,盖子揭开,香气四溢。

靳恩亭给程新余盛了一碗出来,“尝尝他家的米酒有没有你家的好喝。”

银耳混着浓稠的酒汁,表层浮几颗鲜红枸杞,瞧着十分养生。

这样一个夜雨迷潆的春夜,一碗热气腾腾的米酒,程新余光看着就觉得暖胃。

她细细品一口,实诚地说:“这个好喝。”

靳恩亭不禁莞尔,“我还以为你会说你家的更好喝。”

程新余:“这个度数不高,纯粹是饮品。我家的米酒度数更高,酒劲儿也更足。没什么可比性。”

程新余和靳恩亭身处不同的圈子,工作、学业、生活鲜有交集,共同话题寥寥无几。他们之间能聊的非常有限。好不容易才碰到一个她熟悉,且擅长的领域,她的话不自觉就多了起来。

“小靳总,你知道吗?江西很多地方煮米酒是要加黄珠子的。加了黄珠子米酒会呈现出金黄色,特别好看,看着就很有食欲。江西人结婚,婚宴上新人敬酒也是用这种加了黄珠子的米酒。”【注】

靳恩亭感兴趣的挑了下眉,“什么是黄珠子?”

“就是栀子,我们老家叫黄珠子。”程新余向他科普:“它的果实晒干后剥开就是金色的。不止米酒,江西很多地方包粽子也会加这个,算是一种纯天然的染料。”

你要是跟靳恩亭聊金融、聊公司、聊外贸、聊灯具,聊那些风花雪月,他如数家珍。可程新余提到的却是他的未知领域。但这并不妨碍他听得很认真。

他发觉自己还挺喜欢听程新余讲话的。一旦涉及她熟悉擅长的领域,她就会很认真地看着你,迫不及待地分享她所知道的一切。一样一样讲给你听。一双眸子弯着,眼里光芒四射。

谁说没有共同话题不能聊天的?

他们分明就聊得很好。

刚踏进这家酒馆时,程新余心里是一百个不愿意。她一点都不想和靳恩亭一起吃饭,一想到要和他面对面坐在一起,大眼瞪小眼的,她就浑身不自在。

那晚过后,她怕靳恩亭的同时,也确实觉得别扭。

你说他们熟悉吧,可却没见过两面。你要说他们陌生吧,可又赤诚相见过,做尽了亲密事。这种介于陌生和熟悉之间的尴尬关系,让她实在没法坦然面对靳恩亭。

她以为自己要别扭的吃完这顿饭了。没想到她吃得还挺自在的。她好像没那么怕靳恩亭了。和他也能侃侃而谈,毫不拘谨。

最主要还是食物太美味了。蹄花软糯入味,肥而不腻;牛肉肥瘦相间,烤得滋滋冒油;鸭舌炸得酥脆爽口……

每一道菜都捕获了程新余的味蕾,炫了一口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一家隐于闹市街巷,其貌不扬的小酒馆,没想到这般让人惊艳,不论是店内的环境,还是菜品的味道都深得程新余喜欢。她在青陵待了七年,她都不知道枝白路这片有这么一家宝藏店。

上次不知道茶隐,这次不知道三杯两盏,她对青陵这座城市一点都不熟悉。

想想她的七年,前三年忙着谈恋爱,和曲周花前月下。后四年忙着考公考编,满脑子都是行测和申论。她很少有机会静下心来一个人四处走走,去好好欣赏这座城市。

过去七年,她好像一直都在死胡同里打转。她走不出,也没想过要走出来。

直到这一刻,她才从死胡同里迈出了一条腿。

——

雨停了,万籁俱寂。

车子驶出小巷,原路返回。

暴雨冲刷了一切,枝白路一地的残花落叶。

程新余觉得她高估了自己的酒量。米酒的后劲儿很足,她隐隐有了点醉意。

或许也不能说是醉意,毕竟她的意识还是清醒的。应该说是微醺,半醉不醉。

比起酩酊大醉,戛然而止的微醺才是最好的状态。

理智还在,意识清醒,只是眼神有那么一点飘忽。

今晚两人都喝了酒。靳恩亭叫了代驾。

他们并排坐在后座。

彼此分坐两端,中间隔开安全距离,中规中矩。

车窗外街景快速移位,暗影重重。

程新余盯着看了一会儿,感觉眼睛不太舒服。

车里谁都没有说话,沉寂无声。

她百无聊赖,拿出手机刷了刷。

车厢昏暗,手机白光刺眼又突兀。

身侧靳恩亭坐姿松散,目视前方,也不知他究竟在看什么,茫茫虚空中的一个点,落不到实处。

领导都不玩手机,她玩多不合适。

摁灭屏幕,又把手机揣进包里。

实在无聊,视线在车内转了一圈,最后又不由自主的落到了靳恩亭脸上。

谁叫他长了张迷倒众生的脸。人的眼睛是最会择优选择的。我们总是不由自主的被美好的事物所吸引。

靳恩亭长了一双好看的桃花眼。这种眼睛往往是多情花心的标志。可他却不会给人这种感觉。因为被他身上淡漠冷硬的气质给中和掉了。

最难能可贵的就是他的气质。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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