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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枫捂住自己的心口,朝着他微微颔首致意,而萧楠也朝着他颔首回礼。
那只是生命和生命之间彼此致礼。
虽然各有不同,然而总有心意灵犀一点相通之时。
只为这一刻,只为这一人,颠倒浮生,千万次,
又如何?
乱神
总之这一夜大家都过的很快乐。
对于这个村子来说,已经很久都没这么喜庆了。他们很快和萧楠等人变成了亲民无间的关系,在第三天萧楠离开时全村人都出来送行,并送了很远很远。
其实苗枫无非是分了点猎物给他们,而他们就轻易的满足了,其实对于这里的村民来说,只是吃饱几顿饭还是远远不够的。
他们需要的扶持太多了。
人就是这么奇怪,有时候怎样都填不满自己的欲望,有时候则很轻易就满足了。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老把头这时才提醒苗枫等人道:“我们下面到的寨子,必然会进入土匪的地盘,到时候我就说你们是我的亲眷,因为我老家就在那边,是来走亲访友的,我在这边还算有点名望,只要给足了小匪帮银子,他们不会怎么为难我们。只是你们要换上本地人的衣服,穿的这么显眼可不行。”
“当然可以。”苗枫道。
“那几位小姐也得换上这里女子的衣服。”老把头道,“十三爷不怎么抛头露面,倒是不用换了。”
毕竟萧楠一天到晚都要窝在马车里。
按照老把头的要求,雷雪和芦花等人换好了当地女子的民族服饰,而且他提醒婉月等人,漂亮的女子很容易被土匪看上,她们还是最好待在马车里的好。
如果老把头知道婉月在江边时如何制止那群暴徒,他大概就不会这么想了。
但为了避免事端,除了芦花和雷雪,婉月则换上了男子的衣物,用围巾来掩盖自己的容貌,若不仔细看,只会觉得她是一个个子矮一点的少年。
说也奇怪,在这山林之中,越往深处走,路反而越平坦,貌似很多路是这几十年来匪帮组织修建的,方便他们四通八达迅速到达各个村寨抢夺物资。
所以接下来的山路走得快得多,当然也更加危险,他们的车队已经显露在匪帮的视野之内了。
而这条路线,也是老把头能想到的最偏离匪帮势利圈的一条路了,再偏就是悬崖峭壁,根本无法行进。
萧楠本以为他们接下来要到达的村子会和之前的村子一样凋敝,在匪帮的掠夺下民不聊生,不想第二个村寨竟然一反常态,在密林中显得异常繁华,甚至有自己的热闹小集市。
原来当地的土司儿子就是匪帮的头目之一,因此这村寨不仅幸免于难,还成了匪帮销赃的一个小据点。
老把头的故乡也是此地,此地貌似还挺有名的,叫做金竹寨,由于他在本地也是个名人,在当地有不少亲族,故而敢从这里经过。越是这样的地方,亲族的关系反而越牢靠,因为在恶劣的条件下,只有家族众人通力合作,才能活下去,也因此分外注重亲族里的长幼尊卑。
老把头在自己的亲族里辈分不低,虽说他为了儿子搬出村寨在江口镇子讨生活,但他的话在本地还是管用的。这里的土司也要敬他三分。
为了不引起麻烦,萧楠也只是从车窗帘子缝往外偷看风景——金竹寨的地势很好,在半山坡上依山而建,背靠着山泉流水,路面都修的很齐整,周边都是平坦的梯田,有了匪帮的庇佑,表面上看,这个村寨是兴盛的,人口也很多,甚至为了美观种了不少花树,像个小桃花源了。
但是街面上也是看不到什么女孩出来,都是男子和老太婆在走动做生意。
想来就算在这种地方,年轻的少女也免不了被迫害,被当做匪帮随意掠夺的“物品”。就算此地有年轻女孩,大概也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吧。
老把头一进到村寨,路过的人都跟他问好打招呼,车队最后被带到了老把头在本地的院落之中——他在本地显然也算是个望族,有自己的独门独院,所谓的院子,不过是用篱笆竹墙把土楼围了一下。
他家的楼倒是比上个村子的头人好多了,家族的女眷都留守在祖宅内,男人出去谋生。
等到萧楠被抬进了屋,才发觉老把头家里人真的很多,他的老婆,三个儿媳,还有一堆孙子辈。
看他们的穿着和佩戴的饰品,就知道这家人生活得还可以,即使如此,老把头还是缺钱,因为他最宠爱的大孙子——也是目前孙子辈里唯一个的一个孩子,天生就病恹恹的,村里的赤脚大夫说这孩子活不长,老把头害怕断了后,这才不要命的赚钱,就是为了带孙子去大城市洋人开的医院去看病。
如今那个大孙子已经快八岁了,却还不能说话,痴痴呆呆的,眼神呆滞,走两步就要摔倒。
看到自己唯一的孙子还是没有起色,老把头只是叹气,但其他的儿媳又不争气,生不出儿子来。家里一群丫头。
“丫头有什么用,将来还不是会让土匪抢了去。”老把头和萧楠聊了两句,就抱怨起来。
“也不能这么说。”萧楠发觉他也太重男轻女了,没办法,这个时代的人的觉悟就只有这么高了。
“十三爷您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能不能给我引荐下,看看上海那边哪个大夫好?”老把头一路上听肖晓吹牛,便觉得萧楠在大上海是不得了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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