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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晕在胸前。他手足无措的看向401住户,目视前方眼神诚挚:“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绷带男人也被撞懵了,不再出手抢人,只是静静站在一旁,像是放弃了。
“哎哟,这狗怎么这么凶!”住在十一栋的102骂着,他是狗瘦小干瘪的老头,脸上扁平,和被砸扁了的泥巴一样,分不清五官。被切落的两根手指还在地上滚动。
动手的是个矜贵清冷的青年,一袭黑色卫衣加长裤,站在人堆里是鹤立鸡群般夺目。其余几人早已被选中带着身边,唯独他还冷脸站在红马甲身旁。
“这狗确实凶。”
“要不送去十三栋守门吧?”
“哎,这主意不错!要是敢乱来,有的是人收拾他!”
几个住户咧嘴笑着,似乎已经看到这只嚣张的狗被十三栋的暴脾气们收拾的凄惨下场,或许到时候自己还能捡漏吃个火锅。
红马甲也收敛了笑,远远眺望着浑身漆黑的楼体,鲜红如血的“十三栋”字体晃眼极了。“如果没人愿意领养的话,那我们会送去处理掉的。”
“哥,我想领养他。”厉康不敢去想处理是怎么处理,左右不过多张吃饭的嘴,自己也确实想体验把养宠物的感觉,于是扯着厉思淮的手出声。
“小宝喜欢那只狗?”厉思淮挑眉,几步跨到乔星渠面前。柔顺靓丽的金发,肌肤是冷白色,再加上那张不错的皮囊,确实算得上养眼。
乔星渠捏紧拳头,却又因为厉思淮邪肆狷美的长相羞红了脸,他扭头看向一边,用余光注意着他的举动。哪怕被红马甲戴上了狗牌也忍住了没反抗。
“对,我很喜欢。”
“既然小宝都这么说了。”厉思淮收回打量的目光,还不等狗绳被套上便先一步取过,甩入乔星渠颈间,骤然一扯,狗绳便勒得入肉。他转身将绳头交到厉康手中,无视身后那道满是疑惑不忿的眼神。
“记得看好他。不然等爸爸回来,你就只能吃狗肉火锅了。”
从“狗群”下车再到领养完,所花时间也不过二十多分钟,六只狗大多被十一、二栋的住户们牵着,唯有白背心的壮汉争去了一只,正躲在人群里瑟瑟发抖。
“哼。”绷带男人冷哼一声,晕染开来的血渍由黑红慢慢淡下去,似乎在被绷带吸收。他瞅了眼壮汉胸前的两团血晕,到底没再做出争抢的举动。
拿着喇叭的红马甲拿起桌上的领养合同,笑吟吟的说道:“好了,各位既然选择了领养,想必都是些喜欢狗狗的爱心人士。我们送来的也都是乖巧听话的好孩子,如果中途他们出现拒绝进食或者伤人等行为,各位也可以根据情况进行一点小小惩罚。”他将合同塞入怀里,迈腿上了车,右手举着喇叭挥手:“当然,作为主人也不能随意虐待狗狗哦,不然我们公司也会派人进行惩罚以及回收的。”
厉康拽着绳头,眼神却轻飘飘落在厉思淮伸手,他还是没明白,为什么这群人会被当做【狗】对待。哥哥好像知道些什么,却不肯和自己明说。
“小宝,回家吧。”
厉思淮侧头,右手主动牵上了厉康,纤长的身影将一些偷摸瞧着厉康的视线挡去。听说十三栋的一家人找回了走丢的小儿子,天天当宝贝宠在家里,好不容易有机会看看这人模样,小区住户们自然不会放过。
厉康点点头,控制着力道牵动狗绳的一头,使得乔星渠本就阴郁的脸上又添了几分怒意。
该死的!他在心底咒骂。
明明按照自己上一世的记忆来说,厉康还需要几个月才能被厉家找回来啊!也就是这样,自己才能趁虚而入和他们一家人打好关系。想起上辈子靠着厉家当作靠山几乎横着走的时光,乔星渠心底的愤怒便愈发高涨,他是知道厉康在家里的地位的。明明地位崇高的几个诡异,偏偏对这个没半分实力的厉康爱护极了,几乎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捂在手里怕碎了。也正是因为厉康上辈子的回归,他才会被赶出厉家,最终死在一个诡异手上!
厉思淮猛然回首,黑洞洞的眸子凝着一瞬间收回仇视目光的乔星渠,后者朝他露出个矜持的笑来。
“哥,怎么了?”厉康将脸凑上去,黏糊糊的问道。
厉思淮哪里舍得冷落宝贝弟弟,很快便收回视线,“只是在想中午吃什么。”
“爸爸说今天中午会有大餐!”
“嗯,那你中午多吃点。”厉思淮宠溺的笑笑。
苗春这一觉睡得可香了,要不是丁美英来敲门喊他吃饭,恐怕他得睡到晚上去。喜宴虽是明天开始,傅学林却早已花钱请人准备好了一切,屋里张灯结彩一片喜庆。道士是傅学林的旧友,这次云游路过村子便想着见见老友,没成想会遇上这事。原本打算今日离开的念头只能往后搁置,好在傅家宅院偌大,三层的独栋别墅也不缺房间。
“哎呀,苗春醒了?”傅学林冲着双眼惺忪的苗春打招呼,圆桌上摆着好几盘硬菜,道士和他面前还放了两瓶白酒,“快来吃饭。”
苗春瞅了眼钟表,已经是六点半了。
“怎么这么晚了!”他顿时没了睡意,窗外是日落西山的昏沉,夜幕马上就要完全将村庄笼罩,“我得回家了。”
丁美英听完这话先不乐意了,脱下围裙就把苗春拉到饭桌上摁着坐下,明天这娃娃就是自己过门的儿媳妇了,哪里舍得让人赶路回去。她拍了拍苗春的肩,乐呵呵说道:“苗春啊,你今晚就睡这吧,回家还得做饭,多麻烦啊。吃完饭陪我们看会电视,明天还得早起当新娘子呢。”
苗家只剩他一个,屋里自然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屋子左右两边的邻居也是关系不错的表亲。若是真有不长眼的贼去了,院里还有大黄狗守着,自己倒是不需要担心什么了。想到这些,苗春也不再喊着要回家了,只是捏着筷子瞧向丁美英,乖乖的应声:“知道了,大伯母。傅安歌呢,他不来吃饭吗?”
被他这么一提,傅安歌的屋里便传来床板碰撞的声响,就跟有人在床上跺脚似的。傅学林一想到下午撞见的场景就觉得牙疼,皱着眉头略有些嫌弃,他拉着丁美英坐到自己身边,还不忘往苗春碗里夹肉:“苗春啊,多吃点。不用管那小子,反正他也吃不上。”
“谢谢大伯。”苗春喜滋滋接过,道了声谢就往嘴里塞。虽说他养活自己不成问题,奈何做饭手艺只能算得上一般,能够下肚就行。面前丰盛的一桌显然比自己做的味道好上不少,他本就嘴馋,也没有那么多规矩要守,自顾自闷头吃起来了。
傅学林和道士许久未见,此刻正一人一杯品着小酒,时不时再聊上几句明日的计划,倒是说不出的悠然。丁美英话少,只是不时给苗春夹菜盛汤,俨然是个温和好相处的婆婆。
屋里的傅安歌郁闷的踢着床板,蹦跶着翻了几次身都没能引来人,这才不得不明白,自己已经被遗忘了。他停下动作,歪头瞧向靠床的窗户,不知道自己挣开绳子能不能半夜爬上苗春的床。
傅学林看禽兽似的目光在脑海里冒出来,还是别了,反正明天就是新婚夜了,自己还能忍忍。傅安歌这么想着,到底是歇了半夜爬床的念头。
“苗春,你就和安歌呆在这,要是有人来敬酒你就灌进他嘴里。”傅学林轻声叮嘱,身着红色婚服的一人一尸端正的坐在院里的长桌后。几张围了人的圆桌摆在不远处,琳琅满目的佳肴塞满了桌面,边缘还放了几包软中华。傅家早在昨天就把村里人都喊了一遍,不说来帮个忙,起码也凑凑热闹。更何况傅家为村里捐了不少钱,于情于理他们都不能拒绝,就算诈尸了,这不是还有道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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