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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家庄的建立,是以当年随其父北上的家仆为基础,辅以招揽了一些江南同乡,逐渐发展起来。
到如今,庄内的庄客、庄民,已有三百余人,其中,不乏剽悍之士。而袁恪带领他们,不只种地垦殖,畜牧经商,还积极参与民兵训练,每逢兵役、劳役,都是亲自带人,切实地配合官府政令,很受官府认可。
袁恪不只在汉人中名声响亮,在周围的胡民中也颇具影响,既服其名声,也服其武力。其结交的豪杰中,就有不少胡人壮士,包括党项人。
明湖水源的争斗,也是在袁恪的调解下,方才出了一个方案,汉人居南,胡人居北,矛盾方才缓和,并且已经平静了几年了,即便有冲突,也都找到袁恪,由他判断,并且都服其理。
这些年,在明湖乡一些汉胡百姓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有困难找袁庄主,有纠纷找袁庄主,有些官府难以解决的事,找袁庄主准没问题。
曾经有乡吏,对袁恪的威望十分嫉恨,上报州城,说袁恪有不臣之心,但其后不久,那名乡吏就被调走了。后来听说,感染疫病死了。
而得益于袁恪的苦心经营善名,至少明湖乡这一片,几乎所有的汉民,都团结在袁恪为核心的袁家庄周围,包括一些胡人。
在很多人眼中,袁恪就是一个大人物了,然而很长时间,在大汉的体制之中,袁恪都只是一个微末小吏,曾经当了足足五年的里正。
但是,谁也不敢忽视袁恪的影响力。当然,想要这样的影响力,除了本身的人格魅力与能力之外,必要的手段是少不了的,更重要的,需要有官府的支持。
而袁恪在州城,自然不缺后台,因为他的大方,不只一些州官县吏买他账,和他称兄道弟,更重要的,他美貌的妹妹是如今盐州知州刘访的姬妾。
搭上了一州之长的关系,袁恪在盐州,自然是呼风唤雨。对于袁恪,知州也不是没有提拔意思,曾经有意将他调到定边城,担任州捕,不过被袁恪以恋家的缘故给拒绝了。
不过,或许是有些不好意思,知州刘访还是把袁恪提拔到明湖乡乡长的位置上,让他成为当地真正的土皇帝。
在明湖乡,大部分人都在念袁恪的好,觉得他仗义疏财,但是,却很少有人去探究,他是如何来的这么多资本。
宾客盈门,迎来送往,以及大量的庄丁、门客,再加上建立这样一座庄园,仅靠附近的土地以及经商所产,是远远不够的。
显然,袁恪起家的过程中,背后有太多不可明言的东西,大部分愚民是不会在意的,聪明人会怀疑,但也正因为聪明,不会乱说话。
至于州城的那些官僚权贵们,更不会在意区区一个明湖乡,更何况,大方的袁恪,还能给他们带去大量好处。
在近两年,很多明湖乡以及袁家庄的庄客,都发现,袁庄主变得低调起来,神秘起来了,虽然庄门大开,但不再像过去那般,亲自招待,他本人很少出面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袁恪在当地一呼百应的声望。而鉴于时局,袁家庄近来的气氛也难免多了些紧张,对党项人的防备似乎多了,为响应官府的号召,庄丁庄客的训练也加多了,从庄外都依稀可见庄内的刀光剑影。
藏兵于民
秋阳如丝如缕,照进袁宅后园,这袁家后园,没有假山碧湖、亭台楼阁,很是简陋,只有一片草坪,零星的红柳,以及沿墙的一排蝟菊,勉强算是装饰。
而整个后园,就是一座校场,规模虽然不大,各项布置,有板有眼的,一切依照军中条例来,这后园在近两年也成为了袁宅禁地。
就是袁恪的妻妾,想要赏景游玩,都只能去庄外,到明湖之畔,抑或去定边城。
“一!”
“二!”
操练的口号在后宅内回荡,此时校场中有大约三十人,一眼便能看出,都是精悍之士,手里拿着的也是精炼的钢刀。
袁恪还屯有一批制式横刀,不过,太过显眼,袁恪也不敢给他的庄丁配上。朝廷对于军事装备的管控,并不包括刀剑这样的轻装备,而在盐州这样的边远地区,民间几乎人手一刀,其中大部分,还是朝廷发放的,就是让他们能有自保之力。
事实上,除了开国初年,朝廷资源匮乏,曾经从民间大规模收缴铁器、铜器以铸造兵器之外,后续随着冶铁技术及产量的提升,在铁器使用方面,是对民间大开放的。
朝廷掌控着铁的开采、冶炼、运输及售卖,但对于民间铁器的冶炼锻造却是大力支持,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大汉民间已然密布铁器、兵器作坊,大者如铁器工场,小者如作坊,即便是基本的乡村单位,也有一两个铁匠铺。
而擅长冶铁炼器的铁匠,始终都是大汉民间最为吃香的职业之一,而、民间数量最多的学徒就是铁匠学徒,虽然这行业辛苦,但确实属于技术工种,学得手艺,出师之后,就基本不愁吃穿了。
而原本由朝廷经营的一些工场,也逐渐将一些普通铁器、农具的生产给放弃了,因为民间已有足够的替代者,并且,规模更大,产量更高,即便没有朝廷工坊生产的那么精致,但足用。
大汉武德充沛,其中有一点大概就体现在民间充足的兵器上,此所谓藏兵于民。但凡事总有利弊病,大汉地方治安之所以始终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隔几年就要就行一次整治,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暴力武器往往是人的胆,小儿持刀,尚能杀人,民间一言不合,便动手杀人的情况,也实属常见。
对于地方官府而言,单独的杀人案,抑或强盗杀人越货都不算什么,最头疼的,要属乡村之间的械斗了。
虽然这是汉法严厉禁止的,但是每年总能发生那么几起,而一旦爆发,便是死伤惨重,因为他们用的械可不是扁担锄头,而是“十八般武器”。
为此丢官的人不在少数,即便汉法明文规定,杀人者死,但在这种群体性事件上,也无法完全适用的。
汉法虽严,却也没严到秦法那个份上,若严格依法执法,连基本的取证都难以做到个人,再加上法不责众这一条,最终往往只是抓几个典型杀了以震慑百姓。
至于完全的从严执法,除非涉及到谋反,否则不可能对普通民众大加刑刀的。
曾有人言,朝廷杀官干脆利落,官府杀人却畏手畏脚,这里的朝廷,当然指的是刘皇帝了。
有鉴于民间治安事件频发,械斗不止,盗匪猖獗,去年便有人认为,民间兵器不禁是治安不稳最大的原因,并向刘皇提议,希望能效仿国初之时,收缴民间兵器,并禁止普通百姓拥有刀剑弓枪武器。
只不过,这则建议,经过刘皇帝稍加权衡就否决了。刘皇帝给出的道理很简单,一把菜刀,一把锄头,乃至一根扁担都能杀人,于民间禁兵,且不提其难度,就是真做到了,就能避免民间的流血吗?
其根本原因,还在人身上,平民多缺乏教化,不知法,也难守法,出了问题,其过首在地方官吏。
朝廷用他们牧守地方,教育百姓,维护治安,本就是他们的职责,因此治安不稳,就把原因归结到兵器上,是贪图省便、畏难懒政的表现,也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至于杀人者,罪责在人,不在杀人的刀剑,依律判刑即可处置即可。盗贼为患,自有捕役、官兵,这本是他们的职责,倘若地方盗匪不清,为害百姓,那首先要问罪的,还是地方的官员。
于是,紧随其后,刘皇帝又让政事堂制定项规定,那就是地方凡是出现械斗,导致损伤者,首先问责主官;凡有盗匪为患,而不能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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