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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不也是想挣到钱吗?谁愿意在这里住一辈子呢?”

于是格莱特在房里转了转,房门进来右侧是客厅左侧是厨房,正中间对着一道向上的楼梯,以及楼梯左侧的一扇小门。

“这是地下室,房东锁上了。”我跟在他身后解释道。

“房东,你这里是租的?”

我点头,又做出要引他上楼的手势,“楼上有两间卧室,不过目前只住了我一人。”

于是他草率地同我上楼看了看,最后只拿了块面包就离开了。我知道警察还没完全放过我,但是我的确什么都没有做过不是吗?

也一样出彩。”

这样的恭维听得我耳朵发烫,“噢,请不要挖苦我了,再这样下去,这顿饭就得吃不下了。”

在结束了短暂的晚餐后,我一如往常那样,将碗盘收在了水槽里,打算等心情不错的时候再洗,然后转身上楼去了。

往浴缸中放水时,我趴在床上读《南方大陆编年史》,其实我并不是热衷于历史的人,对地理也一无所知。像这个镇上所有世世代代都保持着无知的人那样,只需要听得懂传说故事,知道几条法律,保证自己不会过早死掉就行。

但这本来自二手书摊且作者不明的书不太一样,这样的知识储备不属于弗伦的任何一位居民,里面有些故事甚至离奇到如同虚构——太多从未听闻过的战役曾发生在遥远的边疆上。

我合上眼就会看见人们从广场上穿行而过,表情麻木得像走上刑场的犯人,继续读下去,就像是站在圣人雕像下,踩进那个小小的水坑,那是来自数十年前的重量。

和人交流是很累的,但写下文字就相当于传授记忆,这不一样,是直接进行在脑内的交流,我痴迷于这种感受,就像才来到这里。

我望向他的眼睛,瞧见了底片中的光。

我的口舌就像被操纵那样,说出了心里话:“不,我要看你杀他,结束他。”那样才是一种升华的、不分性别的爱,是净化无意义欲望的唯一方法。

夏伦原本面无表情的脸顿时产生一丝波动,那样微小的变化在我眼中显得夸张——他的耳垂激动得发红,同我一样,就连他最狂野的梦里都不会有这样的对话。

于是我的答案也得到了肯定,如果我妄想逃出去,绝不会活着走出地下室的门。夏伦只是在被迫摊牌中乞求我证明他没有错,这场残忍的性交是他给我的最后机会,而我抓住了。

至于地上那个男人就不同了,他身上没有夏伦所寻求的认可。我仍坐在椅子上瞧他,但这一次全然脱离了束缚。

而夏伦早已忍受不了他所发出的噪声,那种疯狂几乎令他畏惧,他不明白为什么示爱的行为总带来坏结果,只好又一次以迅速退化的漆黑长甲徒手撕开猎物的腹部,那块柔软的皮肉永远失去包裹内脏的能力,仍装着精液的肠子就那么滚落到地上沾满尘土。他还在颤抖,像所有濒死的野兽那样,双眼盯着我,就像要将鬼魂永远寄宿在我身上那样。

这令我发笑,噢,他不知道,我的斯嘉丽已经死而复生了。

夏伦捕捉到笑声,有些不知所措地抬起头来,我亲昵地摸了摸他的金色头发,使这样的注视逐渐成为对他的鼓励,他吃干净了所有内脏,就像要向我证明他并不挑食那样。

支离破碎的光影落在他的背上,纯粹的力量与原始进食欲望的结合令人畏惧且着迷——这是一匹多么美丽的野兽啊。

在他站定在我面前时,浑身是血,我忍不住站起来拥抱他。这简直是所有想象的集合体。如果我足够理智,我就不会这样想,但如果我足够冲动,把夏伦留下来一定是这辈子最好的选择。

夏伦会是怎么想的呢?夏伦只是在与海德的拥抱中感动得要哭了。

在那时,有三个不同的人爱着我。我享受着精神的爱,肉体的爱,以及唾弃的爱。这爱的盛宴本应令人满足,我却总在清醒时分空虚。那间小小的屋子里,有四面被水垢污染的墙壁,我有时感觉要随着这暴风雨离去了,我听见滴答滴答的声音,常常梦到自己被淹没,等我在窒息中睁开眼,那黄色的水渍又扩散了。

这迫近的事实驱使我再一次从床上坐起来,我才想起,那个扣上的电脑里还有一封没写完的电邮。

“亲爱的房东,”我实际上是恨他的。他骗我的钱,骗我住进了这个腐烂的房间里。不吉利的十三号房,就连二战老兵也不能忍受的潮湿气息。

整栋房子有着中世纪式的木制构造,与之相邻的是一到下午就会响钟的教堂,那声音对一个无神论者毫无意义,只会把我从梦中惊醒。

“我的地板因此膨胀,散发出腐烂的味道。也许再过段时间这个房子就会生虫。就是这样,希望你的帮助可以让这个问题更快得到解决。”

“真诚地,亚诺什·波佩斯库。”

发送这封邮件后几乎耗尽我所有的力气,只得又躺回那张柔软的床。此时我已经忘记噩梦的内容了,只知道梦的结尾中,我又被杀了一次。

这样的反复死亡令我战栗,曾经的我只知道梦是本能的训练,但事实是,世界由两个对立的部分组成,梦与现实在人的身上接壤,在夜幕与黎明交际时重叠。这两个部分各自生长,成就了我的真实。但近日里,我的现实在渐渐被梦境瓦解,夜幕与黎明不再有边界,对此我却不挣扎。

于是我的老朋友提出要来帮助我的生活,他不顾我的拒绝,坐了三个小时火车来到这个城市。

在这座白人占比百分之八十的小城里,起初还有人试图诈骗他,直到发现他并不算得一个异乡人——他只不过是个大城市来的混血儿。亚洲血统给了他一双温柔的眼睛,但如果你足够了解他,就会发现这种温柔源于其文化背景的规训,并非与生俱来的个性。顺从只是他人格的框架。

他此时又像个走失的孩童,紧张地握着手机。于是我接到了电话,他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恍若隔世:“亚诺什,我出来了。”

我没有回应,于是彼此都只能听见电流声,威廉总之自暴自弃地接着说了下去:“但这里这么说吧,我分不清谁是小偷,谁是小贩。我也不知道哪是城市,要是你在这里就好了。”

“求你了。”他又这样说。露出一张无辜的脸,就好像这句话总会奏效。

他却不知道我早就做好了准备。早就经历了不适,崩溃,然后才能像现在这样站在人群的另一端,平静地告诉他:“你再抬头看看,就会找到我。”

于是他果真抬起头来,迎面就看见了我。

“亚诺什,好久不见。”他笑起来,连虎牙都露出来。

“是啊,好久不见。”我曾发过誓不再让他知道我的行踪,但这一切又因为我的脆弱毁了。“威廉,你又想住多久呢。”

他没想到这会是我见到他的第一句话,急促地解释:“噢,不,不是。我不想打扰你,我是想来这里很久了。”他说得就像不是为了再见到我。但如果是这样他就不会这样看着我。

“威廉,这里没有你想要的东西。这个小地方已经在工业时代后失去了它应有的地位了。”

威廉笑起来。“你怎么知道我想要什么呢?”

这简直是个白痴问题。“你不是要功成名就吗?这里总之只是一个休息的地方,不是成功的地方。”

威廉只是看着我,我常常觉得他对我有不切实际的滤镜,总是要效仿我去做某些事。我从来都不是正确的榜样。“你瞧,我还在这里是因为我已经放弃了——我的一生都在这街上浪费了。你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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