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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绝,被王谋看中,带回盛京纳为小妾。

容绪小时候就发现,在王谋的所有儿子中,他虽然天分最高,书也读得最好,所有教过他的先生都夸他为聪明剔透一点就通,但是转过身,他们无不抚须叹息,再聪明有什么用。

大雍朝施行的是征辟制,世家大族都会举荐家族内的优秀子弟征辟入朝为官。

首先就要看出身,只有嫡出的儿子才能代表家族入朝中为官,庶出的儿子则退而求其次,分派到地方任职,在地方上干出一点政绩了,才能擢升到朝廷,一般要熬三到十年不等。如果不想被分派去地方上,也可以在朝中的一些部门担任署员,但如果有才,擢升得比地方上要快,而且,还能和在朝任职的嫡子彼此相互照应,形成树大根深的家族网络。

但是容绪这情况很特殊,连庶子的地位都及不上,他的母亲是烟花女子。上不了台面。

王谋待他就像待一个私生子,巴不得藏起来,连族中祭祀祖先之类的祭典都不让他参加,仿佛他的出现就会让祖先蒙羞。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兄弟们,其他同龄的少年们都明里暗里排挤他,孤立他。

加上他那时候已经是生得充耳琇莹,会弁如星,加上人又聪明,别人排挤他,他也喜欢揭露别人的短处,于是就更加受尽冷眼,落落寡合。

“幽姿不入少年场,无语只凄凉。”谢映之说着,颇为同情地看向他。

容绪唇边含着丝满不在乎的笑意。这些陈年往事多少年没人提及了,忽然被人提及,竟然有些恍惚不知今夕何年。

其实在大雍朝这种极为讲究出身品第的环境中,就算他出仕,因为有个青楼的母亲,也会成为同僚的笑柄,被背地里被人戳脊梁骨。

极重颜面的王谋又怎么可能让这样一个庶子出仕,坏了王家的名声。

容绪眼看着家中最蠢的族弟王疍都分到了一个户曹的职位,他却只能整日里游手好闲。前途灰暗,读书入仕是不用想了,

他于是想到了去从军打仗,彻底抛弃这个从来没有把他当做家人的家族,去边塞打胡人,从一寸寸血战中建功立业。

但是即使是这个愿望也被无情地掐灭了。

王谋冷冷挑起眉,上下打量着他这个儿子。

容绪当年十六岁,容颜姣好,身段修长,就像他那个风姿绰约的母亲。

父亲挑剔的目光一寸寸在他脸上灼烧过去,他咬紧齿关,昂然抬起头。

王谋的不满和轻蔑也非常直接地写在了眼中。

“你想去哪里从军?”

“去凉州。”

王谋的嘴角牵了牵,“凉州军虎狼之师,凭你?”

他微微一顿,充满讥讽,“你在那里能撑过几天?”

“我会用剑,也吃得起苦。”

世家子弟都是要学剑的,容绪从小学什么都快,剑术在家族子弟中也算是佼佼者,唯一打不过的大概只有大哥王戎。

但容绪一点不沮丧,王戎只不过一身蛮力匹夫之勇罢了。

王谋此刻不跟他多说,抬手缓缓拔出了腰间宝剑,道:“你若能够在我剑下挺过三个回合,我就让你去从军!”

结果,根本就不需要三个回合,当王谋的剑劈下来的时候,那摧金断石的力度已经让容绪感到了震愕和恐怖!

虎口震裂的撕痛让他骤然意识到差距的惊人。

他们平日里学的花拳绣腿,不过是将剑术当做了吹嘘的技艺,如果说真要御敌,也就吓唬一下街头的泼皮,或者勉强可以抵挡个把野路子的强盗贼人。

毕竟在当时的太平盛世里,根本不会真的用得着剑。世家子弟佩剑只是礼数,所谓的刀光剑影,也不过是青年们搏击取乐抖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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