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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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不过来, ”叶知夏承认的十分干脆,但点了点头脑, “可我有些好想法值得试一试。既然没什么坏账,就代表厂子从上到下没什么拖后腿的,这二年经济不景气,遍地都是经营不善的。咱们投钱进去,叫他们换条能走通的路不就行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一顿操作下来失败了,也能转手。
衣服这种东西,只要上下游都通畅,赔不了大钱。
“其实我个人的话,并没有接手的打算,盛夏还不算稳定,咱俩的事情还有很多。但昨天晚上我得到了一个消息。我有个创业的同学失败了。其实从我角度来看,他得失败是有运气成分在里头,他本人想法是很不错的。”
叶知夏明了:“咱们出钱,安排他去厂子里接手?”
林驰霄颔首,对视一眼,便是默契一笑。
点子常有,可合适的人才不常有。叶知夏细想一下,也认同了林驰霄的观点。
盛夏现如今完全脱离了困境,几乎做到了当地食品业的龙头位置,这短短几个月也积攒了一批现金在账户上。
将这笔钱授权给叶知夏的投资公司,叶知夏就能用这笔钱接着生钱。操作起来有些麻烦,但确实是个合法的良性循环。
服务员将海鲜逐一送上来,两只崽崽的小脸就鼓成了两个小包子,吃的毫无形象。
林驰霄顺手给瑶瑶擦擦小花脸,又道:“而且另一方面,咱们要接手的话总要回去看看。咱们出来也有两个月了,也该回去看看了。”
叶知夏单手撑着下巴,笑道:“你还挺恋家的。”
“从前不知道吗?”
叶知夏当然知道,这样一个下班总第一时间回家,还将家务当做爱好的男人比任何人都要恋家。
他舍不得临城,出来总会想回去,但也清楚叶知夏对临城没多少家的感觉。她是这个世界的浮萍,从小没有家的她在哪里扎根她自己说的算。
所以,林驰霄需要一些她不会拒绝的理由,好能光明正大的一家四口回一趟老家。
叶知夏不由想起了他之前说给自己听的话。
便道:“你要是想回家,不用想这么多。既然是一家人,你想家了我会陪你。”
就像叶知夏之前劝他继续上学一样。他们之间没有什么不能说的。
这句话不知道戳中了林驰霄哪里,他没再说话,埋头给自己塞了一口帝王蟹腿。
紧接着就听见了月月的哭声。
“爸爸坏!”
……
之后的一顿饭就变成了吃小孩蟹腿的坏爸爸不停给宝贝剥壳赎罪,叶知夏沾光跟着吃现成的。
点的有点多,本着下顿就不好吃了的心思,一家人都吃撑了,出门叶知夏差点吐出来。
吃的非常过瘾,但最好别有下次。
果然再好的东西也贪不得,未来半年估计都不想再看见海鲜了。
回家跟秋锦云通了电话,再之后就是为了回乡准备了。叶知夏打过去十万块钱作为定金,这耽搁的期间厂子不会再联系其他买家。
林驰霄没课的时候,就会泡在商超和供销社里。从前他从帝都回去,只是个没什么钱的大学生。现如今可不一样了。
好歹从帝都带回去些东西。叶知夏没这么细腻的心思,也就全权交给他了。她提前给雪糕厂做好了安排,确保离开期间不会出大乱子。
只是她忽略了放林驰霄进商场这一事实。
镜子前,叶知夏拎着一身红色抹胸曳地长裙陷入沉思。
“我竟然不知道回老家还要走红毯。”
林驰霄目光晶亮:“就是觉得很适合你。”
那真谢谢你啊。
“想让我穿给你看?”叶知夏特意在身上比量一下。
“商家说可以根据个人改尺码。”
能说出这种话的店铺多半不便宜。
叶知夏勾了勾手指,林驰霄怔了下,凑近耳朵有些发热。
“我穿啊,”叶知夏轻笑,温热的气息几乎要触碰道林驰霄的鼻尖,却忽然身子一直退后了两步,“做啥美梦呢。”
当她走t台模特呢。日常点的也就算了,这种好看穿不出去的买来就是乱花钱。高低要给他板板这瞧见好看衣裳走不动的坏毛病。
转身抱着衣服回了卧室,回头瞧见林驰霄还怔在原地,目光有些失神。
坏了,他好像更爱了。
这晚上叶知夏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总觉得自己要把这纯情的小处男教坏了。
看看门缝里,最近因为她越来越忙,其实他们交流是渐渐少了的,剩下的就只剩下门缝塞信的这一点维持了。
每天晚上看都干干净净的,可一早醒来就能瞧见,也不知道这人是什么时候塞进来的,难不成趴在门缝底下听她什么时候睡着再塞的?
被自己脑洞吓得一个战栗,叶知夏起身到了书桌前,找出信纸洋洋洒洒的头一次开始写回信。
几乎把自己考试时搜肠刮肚写作文的脑袋掏出来了,言辞恳切的认可了他的审美和眼光,又以各种角度严明了哪些高定服装的成本及溢价。
比起任何人,没有比林驰霄更知道什么样的衣服适合叶知夏。
与其大海捞针寻宝一般的去找,为什么不开拓思想亲自设计呢?
写完后特意重新抄了一遍没有修改痕迹的,斟酌一下字还能看,这才封装顺着门缝塞出去。
有点期待他看见信的样子。
万一真做出来奇奇怪怪的衣服咋办。
叶知夏就在这种胡思乱想中沉沉睡去。
次日,门缝里不出意外的多了一封信。
拆开看里面只有四个字。
“只要你想。”
莫名戳中了叶知夏的心眼儿,将这几个字反复看了又看,跟其以往的信一同放好。
回家的事情林驰霄一手操办,临走前的两天叶知夏只能用清闲来形容,基本在家里看电视一看就是一整天,反而找到了往后十几年追剧的快乐。
周五父女三人都请了假,一大早接上了那个刚破产的同学。
载着满满的后备箱一路返乡。
走的匆忙,相互介绍还是在车里做的。叶知夏带着孩子坐在后头,跟风尘仆仆的同学点头致意。
“嫂子好,我是陆京。”
陆京穿着灰色风衣,里面黑色的毛衣高高束着脖子,衬托着俊朗的五官更多几分稳重感。一看就是在社会上沉浮打拼过的。
不过也看得出最近经济问题让他精力憔悴,眉间有个深深的川字。
“早听驰霄说过你,这会回去还请多关照了。”
陆京苦笑:“别听他吹了,我要真厉害能这样。倒是对你我可是如雷贯耳。我要是早遇见你,说不定也不会有今天。”
叶知夏调侃道:“这么说来他是两头吹了,我都不知道我这么厉害。”
笑声过后,相互也算有了熟悉。
叶知夏相信林驰霄的眼光,便也没多做试探。沿路看看风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聊。等孩子们睡熟了的时候,才发现谈笑间的旅途过的这么快。
陆京看着窗外风出神,忽然笑道:“在城里久了,外面的一片草叶子也是好看的。”
叶知夏歪身子去看林驰霄的表情,只瞧见了一个翘起的唇角。
她总能清晰的感觉到林驰霄的情绪,比如回城的路上的他,在叶知夏眼里,每一根头发丝儿都是放松和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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